各单位,各部门:
根据《潍坊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细则》,2014年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、时限及认定依据
申报范围为已在科研处登记的各类科研成果:
1、公开出版的专著、译著、编著、论文、译文(指外文翻译成中文的学术论文)等。
2、鉴定科技成果。
3、授权职务专利(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)。
成果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。理论成果以版权页日期为准(著作类成果以第一版时间为准);科技成果以鉴定时间为准;专利以授权证书为准。
成果均由第一完成人申报;由我校教师一起完成的系列丛书且使用同一书号的由丛书主编申报;每类成果每人限报1项。
二、申报材料
申报优秀成果奖需填写《潍坊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》1份并同时提交参评成果的有关附件,附件要求如下:
参评著作原件1份;论文复印件(封面、封底、目录、全文)1份,如被检索收录需同时附检索证明复印件1份;鉴定成果附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;专利成果附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;以外文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,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文。
《潍坊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》与成果复印件及其它附件材料(A4纸型)一并左侧装订。
三、初评
各部门要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,并写出初评推荐意见,报送科研处。
四、申报时间
申报以部门为单位,请将《潍坊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》及相关附件材料、《部门申报汇总表》1份(附电子文档,邮箱zhailb@wfu.edu.cn),于6月5日报送科研处成果科。联系人:刘雪非 翟立波 电话:8785960
科 研 处
2014年5月30日
附件1:《潍坊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》
附件2、《部门申报汇总表》
备注:截止到6月5日上午12:00一定上报131办公室。过期不候。谢谢! 初